发布日期:2024-08-08 10:07 点击次数:198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编制。天
风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
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天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
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天风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天风证券作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
“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芯海
转债”,债券代码:118015,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公司”、“发行
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4 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
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04.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95.68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22]3-70 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3 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芯海转债”,债券代码“118015”。
二、芯海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债券代码:118015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1,000.00 万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8 年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20%、
第四年 1.80%、第五年 2.40%、第六年 3.0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
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7 月 27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 月 27 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 2028 年 7 月 20 日止。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九)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56.00 元/股,当前转股价为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一)信用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 2023 年 5 月
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70】号 01),本
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芯海转债”评级结果为 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天风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将本次债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进行信用评级及后续年度跟踪评级: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
【1413】号 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芯海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
【170】号 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芯海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中证鹏元友好协商,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务,不再向中证鹏元提供“芯海转债”的评级资料,中证鹏元不再对“芯海转
债”进行跟踪评级。公司拟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金诚”)对“芯海转债”(债券代码:118015)进行跟踪信用评级。东方
金诚基本信息如下:
新任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 3 号楼-5 层至 45 层 101 内 44 层
业务范围: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企业信用征集、评定;企业信用数据
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估;企业及金融机构综合财务实
力评估;企业主体及债项评级;提供信用解决方案;信用风险管理培训和咨询;
金融信息咨询。
相关资质: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具有开展本次证券市场资信评
级业务的相关资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事项无需经“芯海转债”债券持有人会
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
构无需办理移交手续。东方金诚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芯海转债”开展
信用评级工作,敬请债券持有人和投资者注意。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活
动范围,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天风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天风证券后续
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